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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鄉鎮機構難以落地生根?
??????? 成都年底前實現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全覆蓋
本報記者辜迅 通訊員燕揚成都報道四川省成都市政府近日召開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建設工作推進會,就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生態環保工作、實現全域范圍環保工作網格化管理、全方位覆蓋進行了安排部署,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設立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工作。
成都市副市長劉守成在講話中指出,設立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建立以各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環保工作機制,實現全市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全覆蓋,是成都市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落實鄉鎮(街道)環境保護屬地責任的重要舉措。市級相關部門和各區(市)縣政府要切實增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不斷增強全面推進基層環保機構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各級各部門務必牢牢把握重點,扎實推進基層環保機構設立工作,做到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確保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人員、職責、經費、場所、裝備落實。
環境保護部改革辦公室負責人在講話中指出,成都市按照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關要求,在生態文明體制建設等方面大膽探索、積極實踐,全市316個鄉鎮(街道)統一設立環保機構,努力推進環保工作在基層“落地生根”,實現環境監管全覆蓋。這一大膽探索和實踐,走在了全國其他城市的前列,其成果將在全國產生良好的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