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超額完成“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目標任務
本報北京1月15日電 (記者常欽)15日,記者從自然資源部獲悉:“十四五”時期,全國共完成修復治理歷史遺留礦山面積335萬畝,超過“十四五”時期280萬畝修復治理目標任務19.6%,取得良好生態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
2021年,自然資源部組織開展全國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核查,初步查明亟須修復治理的歷史遺留礦山面積超630萬畝。在此基礎上,自然資源部商財政部編制印發《“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指導各地科學部署和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
“十四五”時期,各省份落實《行動計劃》,建立省級層面綜合協調機制,出臺礦山生態修復地方性法規和管理制度;采取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探索市場化運作、利用型修復、綜合性治理;積極總結推廣本地區礦山生態修復先進經驗、實用技術和修復模式,營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
5年來,自然資源部協同財政部,在長江、黃河等重要流域以及青藏高原、“三北”工程區等重點區域部署實施了68個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通過示范引領,有效推動各地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構建形成“中央引導+地方落實+社會參與”的生態修復模式。據統計,通過實施示范工程,全國已修復廢棄礦山超1.8萬個,消除地質安全隱患點近7000處,治理邊坡與采坑面積超25萬畝,新增耕地、園地面積約2.6萬畝,新增林草濕地面積超15萬畝,有效改善礦區生態和人居環境,提升了采礦損毀廢棄土地利用價值。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將強化生產礦山生態修復監管,遏制增量的同時,扎實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自然資源部將堅持規劃引領,在完成全國采礦損毀土地狀況調查的基礎上,科學編制“十五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行動計劃,指導各地堅持因地制宜、以用定治,推動有條件地區歷史遺留礦山“清零”。
《 人民日報 》( 2026年01月16日 08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