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招聘全面“立規” 求職有望告別“踩坑”
不得以高薪等噱頭虛假宣傳、不得變相發布招聘信息……
網絡招聘全面“立規” 求職有望告別“踩坑”
本報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王維硯)網絡求職者有望告別“踩坑”煩惱。人社部、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金融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規范網絡平臺招聘類信息發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網絡招聘服務許可管理、賬號資質審核、招聘信息格式標準等方面“立規矩”,進一步規范網絡招聘秩序,讓廣大求職者找工作更安心。
網絡招聘是求職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絡招聘服務、對用人單位資質和招聘信息真實性、合法性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依然存在。
《通知》對加強網絡招聘服務許可管理提出要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網絡平臺發布招聘信息,應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各地將組織轄區內網絡平臺加強招聘信息發布排查,對違法違規發布招聘信息的,采取相應行政監管措施。
針對一些網絡平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重流量輕管理、審核把關不嚴、算法推薦失范、對違規內容處置不力等現象,《通知》明確,加強賬號管理,防范虛假招聘信息誤導求職者。對申請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實施賬號登錄實名制校驗,對招聘服務類賬號,區分經營性招聘服務、公共招聘服務、用人單位自主招聘等類型,加強資質核驗認證,每6個月至少核驗一次。同時,網絡平臺設置“招聘服務類”標簽,在賬號主頁明示資質和認證信息,這也意味著,求職者查看標簽,就能快速辨別賬號是否“靠譜”,避免“踩坑”。
對于招聘信息格式標準,《通知》也提出明確要求。發布招聘信息應包含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基本勞動報酬等要素,應標注有效期限或及時更新。招聘服務類賬號發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不得以高薪、保錄等噱頭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假冒專家權威進行引流,不得以人力資源測評、就業指導咨詢等名義變相發布招聘信息。
人社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健全協同監管工作機制,推進許可備案、日常監管與監察執法等信息互聯互通,有效形成監管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