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的問題、發展路徑及政策保障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科技成果轉化是將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科技強國和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關鍵舉措。我國歷來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強化目標導向,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圍繞建設高能級國家技術轉化體系,我國已經制定了覆蓋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的政策體系。然而,與支撐科技強國戰略目標相比,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依舊面臨雙重任務:一方面,我國科技成果的轉化率較低,僅為30%左右,而發達國家這一指標為60%—70%,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仍是我國面臨的關鍵任務;另一方面,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孕育興起,前沿科技不斷突破,如何構建與前沿科技高度不確定特征相匹配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也成了我國亟待解決的重要任務。
現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的現狀問題、高??萍汲晒D化運行模式、概念驗證中心促進成果轉化的機制與路徑、成果權屬利益分配機制,以及國際技術轉化經驗等方面,較少從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視角展開深入分析,也未針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面臨的兩大核心任務設計獨特發展路徑,難以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效能提升提供理論指導。
為此,本文梳理了新形勢下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主導邏輯的轉換,從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分析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并借鑒國外科技成果轉化的成熟經驗,從解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面臨的雙重任務角度,提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的發展路徑和對策建議。
新形勢下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邏輯轉換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科技創新是其中一個關鍵變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貿易摩擦、地緣政治、區域沖突等各種因素相互交織,推動國家科技創新戰略不斷變遷,也對科技成果轉化邏輯提出了新挑戰、新要求。
由高速增長邏輯向高質量發展邏輯轉換。我國國際專利申請量連續5年居世界首位;然而,我國專利優勢并未轉化為技術優勢和產業優勢,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產業價值鏈攀升乏力,產業鏈不穩、不強、不安全等問題仍然突出。進入新發展階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從“量的積累”向“質的躍升”轉變成為我國的現實戰略導向,這就要求主動作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不斷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的體制機制優化、生態構建、效能提升,推動我國成為全球高質量發展高地。
由追趕邏輯向領先邏輯轉換。隨著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與未來產業的加速布局,在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數字經濟、新能源等關鍵領域逐漸呈現出與發達國家“并跑”甚至“領跑”的態勢。我國科技創新與產業化面臨無經驗借鑒、無人領航的高不確定性情境,催動我國由過去的追趕邏輯向領先邏輯轉換,構建與前沿科技高度不確定特征相匹配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推動顛覆性技術、未來技術產業化應用,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從而成為我國搶占科技與產業競爭制高點的關鍵所在。
由供需邏輯向生態邏輯轉換。隨著我國科技創新體系的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不斷更迭,逐漸從“供給驅動、需求拉動”的線性模式向多主體交互、多要素保障的生態系統賦能模式轉變?;跇嫿ǜ咝f同的國家創新體系的目標,如何從科技成果轉化的全過程、全要素出發,從頂層架構、轉化渠道、技術服務支撐、制度保障等多方面進行系統布局,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形成“科學發現—技術突破—產業發展”一體化發展路徑,是當前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生態化體系建設面臨的重要挑戰。
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存在的問題
科技成果供給與市場需求脫節
我國科技成果的主要供給方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和創新型企業,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產生的科技成果多為論文和專利,直接轉化為市場化產品或服務的能力相對匱乏,而以企業為代表的需求方更關注能夠解決具體問題的技術方案,導致科技成果供給與市場化需求存在錯配和脫節。據統計,2021年我國已轉化的應用技術成果占科技成果總登記量比例為37.5%,低于發達國家成果產業化率60%—70%的水平,科研與產業“兩張皮”現象仍為突出。以專利成果轉化為例,2023年,我國發明專利產業化率達到39.6%,與日本53.2%的發明專利利用率、歐洲中小企業70%的發明專利商業化利用率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市場需求牽引機制的缺失。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布局科研項目初期,較少對市場需求進行系統識別和評估,導致科研成果轉化價值低或市場競爭力弱,與企業的實際技術需求不適配。合作體制機制不夠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與企業主體之間缺乏體系化的科研合作組織模式和對接機制,科研人員將科研成果產業化的主動性不足。集成性轉化中介角色的缺位。真正架構起成果供需雙方的橋梁,需要集成識別企業需求和技術成果屬性、提供市場驗證、中小試服務、權益分配、風險把控等功能于一體的轉化中介。然而,我國各類技術轉移轉化服務較為碎片化,集成型中介服務商相對匱乏。缺乏成果轉化成熟度評價體系??蒲谐晒漠a品化、產業化階段需要歷經概念驗證、商業驗證、市場驗證,以及中小試等關鍵環節,我國目前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缺乏有效的科技成果成熟度評價規范,難以為技術研發改進、轉化要素資源投入和吸引風險投資提供可靠性判斷依據。
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不夠健全
技術轉移機構作為連接技術供給方和需求方的中介機構,對促進技術和科技成果轉化起到關鍵作用。目前,我國技術轉移機構整體中介效應不強,服務體系不夠健全,不能有效促進技術市場的供需匹配。究其原因:缺乏獨立自主的市場化運作機構。截至2022年底,我國共有385家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其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轉移機構116家(占比30.1%),政府所屬的技術轉移機構219家(占比56.9%),獨立第三方市場化運作的技術轉移機構42家(占比10.9%)??梢?,我國目前的技術轉移轉化多為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導,市場導向程度相對較低。缺乏有組織、有資質的專業隊伍。2022年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從業總人數為56549人,其中獲得技術經紀人資格的有5038人,僅占比8.9%。近年來我國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始設立技術轉移辦公室,但人員隊伍多為科技管理部門人員兼任,存在“多個部門、一套人馬”的現象,欠缺需求診斷、技術挖掘、供求對接、項目運營管理等專業服務能力,較難完成技術轉移轉化的整體運作。概念驗證體系建設較為薄弱。我國目前成立的概念驗證機構數量較少、運營管理體系尚未成熟,缺乏對科技成果的篩選評估和市場價值識別能力,實操經驗相對不足,制約了其技術熟化和轉化的功能。
知識產權重視程度不足
科技成果知識產權化是技術成果產業化的有效促進措施。2022年我國成交的技術合同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合同為241049項,成交額為18004.5億元,占全國技術合同成交總額的37.7%;其中專利合同56008項,成交額為7295.8億元,僅占全國技術合同成交總額的15.3%,而未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合同成交額為29786.5億元,占比62.3%??梢?,我國有接近六成的技術轉移轉化合同未涉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重視程度相對不足。究其原因:專利布局缺乏市場化意識。長期以來,我國的科研評價體系缺乏對專利等知識產權保護的正確認識,專利申請多與科研人員的項目結題、績效評價等掛鉤,存在“重申請、輕轉化”的現象,且未在源頭考慮專利的市場化、商業化布局。這導致我國現存基數龐大的“沉睡專利”,專利產業化率處于較低水平。相較于歐美國家在實驗室階段就以產業化為導向進行專利布局,我國在專利布局動機、布局深度和廣度等方面都有較大差距。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亟待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服務包含協助科研團隊進行專利申請、知識產權維護、對接和交易等,但我國高校和科研單位中設有知識產權專職管理機構的占比33.3%;設有兼職管理機構和外聘服務機構的分別占比28.6%和9.8%;而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占比28.3%。
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管理存在困難
我國大部分高校和科研單位的國有性質決定了職務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涉及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處置問題。盡管我國已出臺《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但總體而言,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管理仍面臨諸多困難:賦權范圍和賦權方式不夠明確??萍汲晒婕皩@麢?、軟件著作權、技術秘密,以及技術服務等類別。目前,我國在法律和政策層面上缺乏對不同類別科技成果賦權范圍和賦權方式的明確界定。試點單位多依賴自身經驗和第三方機構經驗作出賦權決策,但缺乏相對權威、統一的操作指導和規范,實施過程容易出現權屬糾紛,影響賦權和轉化效率。缺乏專業統一的價值評估標準。與有形資產相比,科技成果的價值評估具有動態性,其價值會隨著時間推移、替代技術更迭、市場需求等因素變化,亦增加了科技成果資產定價的難度和不確定性。目前,我國只有38%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建立了知識產權資產清單及評估體系,在全國范圍內仍缺乏具有高專業性、高統一度,以及高應變能力的價值評估標準體系。利益分配機制不夠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讓渡轉化成果的股權激勵、利潤收益等形式提升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積極性,而對技術轉移轉化服務人員的貢獻有所忽視,其利益分配多為現金獎勵,缺少股權激勵和相匹配的績效薪酬制。
科技金融缺乏有效賦能機制
金融手段在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過程中發揮著多重作用。一方面,金融手段為成果轉化全過程提供資金支持,政府引導基金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成果轉化,風險投資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從而有效彌補技術成果從實驗室到市場轉化科技資金注入的相對不足;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通過協同各類創新主體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戰略咨詢、風險評估、資源鏈接、監督管理等多層次服務。目前,我國科技金融賦能成果轉化仍存在2點不足: 缺乏引導各類金融資本協同的制度設計??萍汲晒麖脑驮O計到真正商品化、產業化的不同階段,需要政府財政資金、引導基金及創業投資等不同業態的資本有序銜接和長期支持。目前,我國尚未形成根據科技創新不同階段特征,來規范各類資本參與和退出的制度設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與各類銀行、投資機構、擔保機構缺乏協作配合機制,尚未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務生態。缺乏適配科技型企業的授信機制。傳統信貸模式不適配科技型企業高風險、高不確定性、長周期、抵押難的特點,缺乏與其適配的風險評估和授信評分體系,以及符合需求的信貸產品,難以解決科技型企業承接成果轉化的融資痛點。
典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的先進經驗
美國、英國、德國、日本、以色列等國家已構建形成高效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為體系化總結上述國家的先進經驗,本文借鑒創新生態系統“制度與政策-主體與網絡-要素”的分析框架,從制度保障、政策引導、網絡構建、金融要素和人才要素5個層面進行了系統梳理。
完善政策法規,加強制度激勵。(1)美國。于1980年通過《技術創新法》(Technology Innovation Act)建立技術許可辦公室(OTL);頒布《大學和小企業專利程序法》(University and Small Business Patent Procedures Act,又稱“拜杜法案”)賦予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等非營利機構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出臺《聯邦技術轉移法》(Federal Technology Transfer Act)允許科研人員分享技術轉讓收益。(2)德國?!豆蛦T發明法》(Employee Inventions Act)規定科研人員在研發項目過程中產生的發明成果視為職務發明,須在公開發表前先申請德國專利;高校等公共科研機構要向職務發明人支付專利轉化收入的30%作為報酬,同時對應用型科研院所采取與產業合作績效掛鉤的經費資助政策。
加強頂層布局,強化政府引導。(1)英國。政府部署多類型的科技計劃引導科技成果轉化?!爸R轉移計劃”(KTP)支持知識和技術從學術機構向企業轉移轉化?!坝a業戰略挑戰基金”(ISCF)總投資58億英鎊,支持工業界與學術界的跨學科合作,推進有潛力引起社會變革的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2)以色列。其創新局根據資助項目的技術成熟度,實施精細化、全階段的科技計劃,助推科技成果產業化。其中,激勵計劃(NOFAR、KAMIN)用于資助大學或研究機構處于初始階段的應用研究;技術轉移計劃(MAGNETON)為企業打通獲取科研成果的渠道;通用技術研發聯盟計劃(MAGNET)鼓勵企業和研究機構成立聯盟,開展重點領域的共性技術研發和商業化應用。
搭建技術轉化網絡,提升轉化效能。(1)德國。德國弗朗霍夫協會(FhG)作為應用研究型公共科研機構,在德國全境設有76個研究所,主要承接政府委托、產業委托和政府資助項目進行技術轉化,每年大約產生30億歐元的項目轉化收入,已成為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的國家級樞紐和平臺。(2)法國。法國政府設立加速技術轉移公司網絡(SATT),并實行混合所有制管理模式,法國信托投資銀行代表國家持股33%,其余67%股份由當地高校和公共科研機構共同出資。SATT下設13家技術轉讓公司,為法國高校和公共科研機構提供全鏈條成果轉化服務。
完善轉化服務,深化金融賦能。(1)美國。硅谷打造以大學、政府、初創企業、各類科技中介機構為核心的共生型生態系統,以斯坦福大學OTL為代表的技術轉化機構,對內承接學??蒲谐晒?,對外鏈接產業合作伙伴、風投機構、校友捐款基金、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資源,形成了世界一流的技術轉化體系和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截至2020年,斯坦福大學OTL累計促成5261項技術許可項目,產生21.09億美元的許可收入,孵化415家初創企業。同時,美國依托高校打造市場導向型概念驗證服務體系。例如,麻省理工學院的德什潘德中心(Deshpande Center),截至2025年,擁有由45位專家/催化員組成的專業隊伍,為驗證項目實現從實驗室到市場轉化提供專業知識指導。(2)日本。為中小企業提供風險企業技術轉化資金、研究開發型風險資助、創投轉化大學研究成果等資助,并通過中小企業投資育成株式會社、產業革新機構等風險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成果轉化,打造多層次的融資體系。
加強多元人才培養,完善轉化生態。(1)澳大利亞。澳大利亞政府投資2.96億澳元啟動國家行業博士項目,計劃在10年內增加1800多名行業博士,支持開展科研成果商業化。同時,鼓勵大學將研究人員的薪酬、晉升與商業轉化成果掛鉤,進一步完善技術轉化生態。(2)美國。美國大學技術經理人協會(AUTM)打造職業技術經理人培養體系,支持畢業生從事技術轉讓相關職業,并提供職業教育培訓和定制化的職業發展路徑,包括注冊技術轉讓人員(RTTP)和跨學科轉化的認證許可人員(CLP)等資質認證。
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發展路徑
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效能提升路徑
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效能提升路徑以突破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關鍵瓶頸為核心,著力提升成果轉化源頭要素供給能力,夯實概念驗證等薄弱環節,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模式,完善技術轉化服務,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能級。
提高成果轉化源頭要素供給。實施以商業化為導向的專利布局。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統一的技術成果產權化評估認定標準,開展技術創新性、市場前景、商業價值等多維度的專利申請前評估工作,從源頭布局和培育具有高技術含量和市場發展潛力的關鍵核心專利。培育面向產業需求的新型研發機構。明確新型研發機構聚焦區域產業發展需求的定位,構建以應用技術研究為目標的關鍵共性技術平臺,增強應用科技成果的源頭供給。
夯實概念驗證體系建設。培育多元化概念驗證平臺矩陣。建立區域協同型概念驗證中心,采取“政府-園區-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多主體協同參與模式。建立高校主導型概念驗證中心,整合高校學科優勢和外部資源,推進科研成果轉化的“最初1公里”。建立垂直領域概念驗證中心,攻克關鍵共性技術問題,提高成果轉化效率和質量。建立市場驅動的運營機制。強化市場需求牽引,建立“企業出題—高校和科研院所答題—技術和市場驗證”運營模式。有組織地配置概念驗證資金,構建“政府引導基金—風險投資”的鏈條式資金投入機制,最大程度確保驗證項目進入中小試環節并實現轉化。
探索多元化成果轉化模式。創新區域成果轉化組織模式。以國家大學科技園為載體,打造區域型高??萍汲晒D化聯盟,形成多方主體常態化協作機制,有組織地推進區域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強線上線下轉化模式交互。利用人工智能(AI)大模型、區塊鏈等數字化技術完善線上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打造線下“科技成果超市”,提升科技成果的可獲取性,構建需求導向的成果供給體系,暢通從線上對接到線下服務的轉化鏈條。
提升成果轉化服務效能。完善成果轉化服務管理制度。建立細分產業領域成果轉化的服務質量標準、定價標準、評價標準等行業規范,促進我國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向制度化、規?;?、體系化發展。構建“技術經理人+”生態。建設一批市場化運營的成果轉化中介平臺,培育一批高素質技術經理人團隊,打造以技術經理人為樞紐,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孵化器、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等高效協同的成果轉化服務生態。
前沿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構建路徑
前沿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構建路徑以建立前沿科技成果轉化生態為核心,強化前沿科技成果轉化制度保障,激勵各類主體探索多元轉化模式,暢通前沿技術轉化鏈條,強化數字技術的賦能作用,加速前沿科技產業化。
健全前沿成果轉化制度保障。完善成果轉化容忍失敗的制度環境。建立自上而下的容錯機制,在法律和政策層面確定容錯邊界,并制定容錯清單和運行流程。完善利益分配機制。提升對成果轉化服務人員的重視程度,構建多層次激勵和利益分配機制,按照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給予服務人員一定比例績效薪酬或股權激勵,并在職稱評審體系中增設科技成果轉化績效指標。
建立前沿技術多元轉化模式。以創新創業推動成果轉化。支持龍頭企業、標桿企業開展裂變式創新,孵化技術互補型企業。鼓勵高校教師兼職、留職創業,將創業業績列入職稱評聘和績效考核的指標體系。以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推動成果轉化。面向未來產業細分領域,加快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產業創新中心和未來產業園區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健全“沿途下蛋”機制,推動前沿技術就地轉化。以創新聯合體推動成果轉化。強化企業主體地位,建立由科技領軍企業主導的任務型創新聯合體,加速形成科學發現、技術突破、成果轉化和產業發展一體化的前沿科技轉化路徑。以特色場景驅動成果轉化。支持國家級高新區、自主創新示范區、大學科技園等載體探索場景驅動前沿科技成果轉化的范式,完善場景招商促進成果轉化機制。
暢通前沿科技成果轉化鏈條。建立前沿科技成果評價體系。構建前沿科技成果轉化成熟度評價體系,量化成果所處轉化狀態、技術成熟度、資源需求以及投資潛力等指標,降低成果轉化的潛在風險。完善全鏈條運行模式。建設一批集成供需對接、中小試試驗、場景示范、投融資和知識產權服務于一體的高能級轉化功能平臺,實施“前沿技術對接—場景應用—孵投聯動—產權保障”的全鏈條運行模式。構建具有影響力的轉化生態。依托區域產業聯盟、技術轉移轉化聯盟、國際重大會議和論壇,打造成果轉化品牌,提升品牌影響力和示范效應。
強化數字技術賦能成果轉化。輔助規劃前沿科技布局。支持企業協同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前沿技術創新聯合體,利用新一代數字技術預測產業發展需求,動態更迭前沿科技和未來技術規劃布局,推動創新鏈前端共性核心技術突破。支撐前沿技術轉化。推動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數字化升級,利用區塊鏈、大模型、大數據技術構建前沿技術成果定價體系,實現科技成果分階段價值評估、趨勢預測和歷史活動數據回溯,提升成果轉化全過程資源配置的精準度。
政策保障
加強成果轉化政策統籌管理。完善成果轉化工作機制。推動成立跨部門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或工作小組,制定全國范圍的成果轉化政策和相對統一的操作指引,及時解決科技成果轉化過程的痛點、難點問題。出臺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劃、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結合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面臨的新形勢、新邏輯,謀劃出臺“十五五”科技成果轉化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
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深化財政資金“撥投結合”投入機制,針對技術前瞻性好、成熟度高、市場潛力強的成果轉化項目,采取立項前盡調評估,完善市場化管理和資金退出模式。探索科研經費“研轉一體”投入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探索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與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相結合的成果轉化制度。構建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機制。支持創新主體建立“科技成果池”,實施“先使用后付費”許可模式,探索履約保險等擔保模式,完善成果轉化風險共擔制度。探索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機制。支持試點單位探索職務科技成果形成單列國有資產管理清單,協調轉化機構、財務、國資、審計等部門,對不同形態和類型的職務科技成果明確價值評估、賦權范圍和賦權方式。
探索金融賦能科技成果轉化模式。構建多層次投融資服務體系。完善多元投融資體系的制度設計,形成政府、各類銀行、投資機構、保險機構等多主體協作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稅收優惠、政府引導基金、風險投資等參與成果轉化不同階段的流程管理,構建覆蓋“初創—種子—成長—產業化”多階段的接力式投融資體系,引導耐心資本深度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發揮金融機構的優勢,創新風險評估機制和授信擔保體系,開發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成果轉化信貸產品和服務,如科技成果轉化貸、知識產權質押貸、建立“中試平臺白名單”實施中試貸等。
健全技術轉化人才培養體系。建設人才梯度培育體系。謀劃技術轉移轉化人才培養頂層布局,升級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等載體,打造技術經理人職業化、分領域、分階段、梯度化培養矩陣,優化技術轉化人才供給結構。暢通技術經理人職業發展路徑。完善技術經理人評價體系,鼓勵央國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型企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暢通技術經理人市場化聘用渠道,促進高水平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作者:張蘋,深圳市科技創新戰略研究中心;耿紅軍,南京理工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吨袊茖W院院刊》供稿)







